1.根据《兵役法》关于在高等院校实施学生军事训练的规定,牵头制定每年学生军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具体负责做好军训前的组织、物质等准备工作.
2.具体组织实施军事训练,向学生传授军事知识和技能,进行国防和爱国主义以及优良传统教育,培养学生的军事素养、组织纪律性和良好的作风。
3.根据上级的布置和要求,组织做好年度征兵、空军招飞及民兵组织工作。
4.协助有关单位加强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的管理教育,做好节日和经常性的拥军优属工作。
办公:花圃楼3楼
电话:020-84096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