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合署) 发布日期:2021-09-06 浏览次数:3535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本科学生精准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现就我校开展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学生提交申请

所有有意愿申请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2021-2018级学生,需用微信登录“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小程序”申请经济困难认定。

1.学生操作流程。(1)微信查找“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小程序”,进入登录页面。(2)选择学生本人,输入学生本人信息并刷脸登录,确认学籍信息,阅读资助政策。(3)发起资助申请或放弃资助申请。(4)若发起申请,填写完善申请信息,上传佐证材料,提交资助申请。(5)定期到“学生端小程序”首页的申请记录模块里查看申请进度。(6)确认申请审核是否通过。

2.家长或监护人代学生操作流程。(1)微信查找“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小程序”,进入登录页面。(2)选择家长或监护人,输入家长或监护人信息并刷脸登录。(3)绑定需申请资助的学生信息,确认学籍信息,阅读资助政策。(4)发起资助申请或放弃申请。(5)若发起申请,填写完善申请信息,上传佐证材料,提交申请。(6)定期到“学生端小程序”首页的申请记录模块里查看申请进度。(7)确认申请审核是否通过。

二、认定工作程序

各学院严格按照《广东省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做好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程序如下:

1.学院成立以学院分管领导为组长、辅导员为成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办公室,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年级(专业)或班级成立以辅导员、学生干部、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小组,学生代表人数(含学生干部)一般不少于年级(专业)、班级总人数的5%,本学年度申请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不可参加认定小组。

2.收集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材料并形成电子档案。

3.年级(专业)或班级认定小组积极公正地进行材料审核,提出建议名单。

4.学院助学工作领导小组从严审核申请材料。

5.921日前,基本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材料收集、审核和组织学生线上申报工作

6.学院拟提交名单需在学院公示5日(只公示姓名、班级、学号)。

7.材料报送:

926日下班前,各学院四个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提交公示情况表(公示情况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登记表》电子版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在“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提交上一级审核。

8.学生处组织各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上报省教育厅等待认定结果。

三、注意事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直接关系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是本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和学校各项资助工作的前提条件和依据,各学院应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认定办法和程序扎实开展本学院的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应教育学生诚实守信,在认定工作中如发现弄虚作假、虚报信息等情况,导致学校无法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将不上报该学生名单。

1困难认定9月份.rar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广东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登记表

       3、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

       4.“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实施方案

         

 

 

 

           学 生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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