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合署) 发布日期:2022-09-01 浏览次数:766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我校学生资助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解决广东省生源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难的问题,保障按时入学,我校已连续多年对我省生源地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给予学费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资助标准

1.项目名称:广东财经大学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

2.资助范围:具有广东省户籍的我校2022年已注册全日制本科经济困难新生。

3.资助标准:新生资助标准最高不超过6000元,学费标准低于6000元的,按实际应缴纳学费给予资助。

4.资助形式:一次性资助。

5.获得新生资助项目的学生,在同一时间段内,原则上不再享受省财政设立的其它专项资助。

二、申请条件

1.具有广东省户籍的我校2022年已注册全日制本科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2.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低收入家庭成员、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工会组织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

3.注意:获得新生专项资助的学生,在同一时间段内,原则上不再享受省财政设立的其他专项资助。即同时符合“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条件的学生,可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接受其中一项政策资助,不同时重复接受其他政策资助。

三、申请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新生资助专项资金条件的学生报到注册后,填写《广东省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省内高校)》,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初评:

1)学院收集并审核申请学生的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手册》、低保证、特困供养人员证明、孤儿证明、低收入证、残疾证、烈士子女证明、优抚家庭证明、特困职工家庭证明复印件。

2)各学院新生资助评审工作要与本学年困难认定工作同步进行,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广东省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省内高校)》。

3)学院召开新生资助专项资金评审会议,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对本学院申请者进行公正评议、认真审核。

3.学校复核与公示:学校对各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复核,对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复核的拟资助学生名单进行汇总,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4.本次专项资金所资助名单报省教育厅助学办。

四、对学院工作的要求

1.各学院要广泛宣传政策,让学生和家长清楚了解申请渠道和程序,排查摸清本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密切关注今年受疫情和汛情影响致新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及时准确掌握学生的相关信息,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按时顺利入学。

2.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资金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深入细致地将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摸清摸准,务求评审结果客观、准确。

3.各学院结合学校开展的感恩与诚信教育系列活动,要求每位受助学生向学院上交《励志成才决心书》,加强对资助金获得者进行艰苦奋斗和感恩教育。

五、材料报送及相关要求

(一)报送材料:

1.《广东省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学生辅助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有“与原件相符”字样、审核人签字、学院加盖公章。

3.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情况表》一份。

(二)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于920日下午5点前完成新生资助专项资金评选工作,同时报送材料。逾期不交视为放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不再催交、接收材料;审核不通过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材料退回学院。

(三)报送要求:

1.纸质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广东省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省内高校)》与《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情况表》由经办老师、学工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2.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情况表》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至邮箱627227493@qq.com,标题为xx学院xx表。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加强资助政策宣传,按时完成评审工作,及时报送材料,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工作。

  附件1: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情况表.docx

      附件2:广东省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省内高校).docx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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