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
作者:暂无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4-04-15 浏览次数:251

各学院:

近几年,我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人数较多,材料审核工作量大,屡屡出现材料准备不充分、出错率较高、院系把关不严等情况,导致放贷后信息更正和材料补充的工作量大增。为减免此类问题发生,现将下一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的要求和审核工作提前通知如下:

一、摸查学生申请贷款情况。各学院全面摸查汇总国家助学贷款预申请人数,告知学生提前准备申请材料,避免出现大量临时补充材料的现象。材料提交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建议6月上旬收齐进行审核。

二、提前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要认真审核学生助学贷款申请材料,把主要工作提前到本学期末完成,放暑假前向学生反馈材料审核情况,以便材料不完备的学生利用暑假时间补办后,于9月开学初提交。同时要把控贷款规模,根据预申请情况作出分类指导和材料备审。


三、严格把关,材料不合格坚决不报送。各学院必须严肃认真对待此项工作,严格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内容,特别是审批表、原始材料、网申填报等数据要完全一致!通知已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登录系统完善个人资料。对不合格材料坚决不上报,学生处将于9月份提前启动材料审核工作,如材料仍有问题,系统不予通过审核,责任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申请材料明细。申请助学贷款学生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学生证复印件(新生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3、学生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户口转入学校除外)4、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需镇级以上行政部门盖章);5、家长或监护人承诺书;6、父母户口首页和个人页复印件;如单亲或孤儿则提交相应的地方证明和学院说明。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均需清晰复印并整齐贴在《国开行助学贷款审批表》相应页面,填妥审批表各项内容,确保审批表完整有效。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确保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合法高效。

特此通知。

 

                            学 生 处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