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校本部
升旗仪式安排表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
现将《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校本部升旗仪式安排表》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校本部升旗仪式安排表(见反面)
学生工作部
2015年9月11日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校本部升旗仪式安排表
周次 | 日期 | 学院 |
2 | 9月14日 | 创业教育学院 |
3 | 9月21日 | 法学院 |
4 | 9月28日 | 金融学院 |
5 | 10月5日 | (放假轮空) |
6 | 10月12日 | 公共管理学院 |
7 | 10月19日 | 工商管理学院 |
8 | 10月26日 | 财政税务学院 |
9 | 11月2日 | 会计学院 |
10 | 11月9日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11 | 11月16日 | 艺术学院 |
12 | 11月23日 | 人文与传播学院 |
13 | 11月30日 | 外国语学院 |
14 | 12月7日 | 信息学院 |
15 | 12月14日 | 经济贸易学院 |
16 | 12月21日日 | 地理与旅游学院 |
17 | 12月28日 | 国际学院 |
说明:1.升旗时间为每周一上午7:00;各学院辅导员带队,组织本学院全体学生于6:55前在教学楼前广场集合完毕;
2.各学院应丰富升旗仪式的内容,利用升旗仪式的机会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形势政策教育、通报近期本学院学生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