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本科学生精准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现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广东省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工作指导意见》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就我校开展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提交申请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财经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2017年5月对2014-2016级在校生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评估。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于2017年5月8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广东省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申请表》(可上学工部网页下载,须按要求签字、盖章)。
2017级新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工作拟于2017年9月上旬完成。
二、评估工作程序
各学院严格按照《广东省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工作指导意见》,做好本学院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工作,程序如下:
1、学院成立以学院分管领导为组长、辅导员为成员的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工作办公室,负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的具体组织和审核;班级成立以辅导员、学生干部、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小组,学生代表人数(含学生干部)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2017-2018学年度申请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不可参加评估小组。
2、收集2014-2016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认定的材料。
3、班级评估小组积极公正地进行材料审核,提出建议名单。
4、学院评估工作办公室从严审核申请名单。
5、评估结果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
6、各学院“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填写《广东财经大学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登记表》,加盖学院公章,并于5月23日前将2014-2016级纸质版材料:①学生《申请表》;②各学院《登记表》,以学院为单位送学生处助学管理中心。《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导入表(通过检查)、学院《登记表》电子版同时发至助学收发群。
7、学生处审核有关数据并发至各学院复核,学院复核后再反馈学生处,学生处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校园网公示。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等待划线认定。
三、注意事项
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工作,直接关系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是本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和学校各项资助工作的前提条件和依据,各学院应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评估办法和程序扎实开展本学院的学生经济评估工作。应教育学生诚实守信,在评估工作中如发现弄虚作假、虚报信息等情况,导致学校无法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将不上报该学生名单。
附件:1、《广东省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申请表》
2、《广东财经大学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登记表》
3、《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导入表
学 生 处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