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自愿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可填写一份《广东财经大学勤工助学申请表》(可上学工部网页下载),交所在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有意向安排在本学院办公室勤工助学的学生,其申请表由学院自留;已经推荐至校风学风督导队和国旗护卫队的学生,其申请表分别交至两队所属的学工部管理科和教育科;其余申请表由学院于
1、学生处将依据岗位设置和审批原则,参照今年5月份经济困难认定初步结果及9月经济困难认定初审名单安排学生上岗;对上学年有两科以上(含两科)不及格者暂不安排。
2、各学院可自行安排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本学院勤工助学活动,填写《广东财经大学勤工助学岗位在职人员登认表》(可上学工部网页下载),于
3、本学年重新安排的学生将于2018年10月10日正式上岗;各用人单位如确因工作需要,9月份可沿用上学年的学生。
4、勤工助学岗位由助学管理中心统一安排,各部门不可自行安排勤工助学学生上岗,如有部门继续留用学生勤工助学,请各单位组织学生按照程序重新填写申请表,学院审核后用工部门收齐统一交至助学管理中心。
1、学生勤工助学的酬金为18.5元/小时,每月时间不超过30小时(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2、用人单位于每月月末须如实填写《广东财经大学学生勤工助学明细表》,并于次月3日前送学生处助学管理中心,凡迟于次月3日交明细表的部门,助学管理中心将不再受理酬金发放,由用人单位自行解决;助学中心核实各用工部门明细表,并汇总报批后,交由校财务部门统一上饭卡发放,各部门每月接到发放通知后,及时通知并督促本部门勤工助学学生充值工资。
3、各学院自行发放本学院勤工助学用工酬金,发放情况按月送学生处助学管理中心备案。
3、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本学院勤工助学工作,同时要教育并监管本学院学生不得在校内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岗位,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并停发所有酬金。
学生处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