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星光励志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生处:
“星光励志助学金”是潘义光先生向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资设立的专项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为真正体现有效、阳光、温暖资助的宗旨,切实做好“星光励志助学金”的评选工作,根据《广东财经大学星光励志助学金资助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4、学习成绩优良;
5、经省助学管理中心中心统一划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研究生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等级由研究生处确定);
二、资助名额及标准
1、全校资助名额共50名。(名额分配表附后)
2、资助标准为每人3000元,分上下学期两次发放。
三、评审程序及要求
1、凡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并填写《星光励志助学金申请表》。
2、各学院按照申请条件予以审查、进行民主评议和情况核实,名额可参考《2018年星光励志助学金名额分配参考表》,申请数量超出名额分配的学院可适当多上报名额,没有人申报的学院可以不报,材料按学院审核资格优先顺序排列。各学院将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材料报送学生处汇总。
3、学生处对各学院上报的的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后,报送学校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审阅。
4、学生处对学校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审阅后的名单进行公布,并予以发放助学金。
四、申请材料、时间
(一)材料报送:
1、个人申请表;
2、上学年成绩单(大一学生提供高考成绩单)复印件;
3、《星光励志助学金汇总表》。
(二)报送时间:
12月12日,纸质版送至学工部助学管理中心,《星光励志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表》电子版发至助学收发群。
特此通知。
广东财经大学学生处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