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毕业生就业状况布点监测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合署) 发布日期:2020-03-30 浏览次数:1570


各学院:

教育部于2020年启动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布点监测工作,我校为遴选的全国100所布点监测高校之一。根据《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布点监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3号)文件精神,教育部将于202041日—91日期间对遴选高校2020届全体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监测。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

就业状况统计是反映高校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和发展趋势的晴雨表,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础性工作,对分析研判毕业生就业形势、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做好政策储备和应对预案具有重要意义。

入选100所布点监测高校,对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来说既是压力、也是动力。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把开展就业状况统计工作作为当前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及推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任务,确保高质量完成我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布点监测工作。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要专题研究落实本学院的毕业生就业状况布点监测工作。

二、精心组织、压实责任

成立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监测工作小组。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学校会议及文件有关要求推进工作,成立学院2020届毕业生就业状况监测工作小组,并于41日上午11:00前将《毕业生就业状况布点监测工作学院负责人员信息表》(附件一)报送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进一步明晰工作责任。毕业生就业状况监测是一项每天向教育部反馈我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和进展的工作,直接关系到教育部对广东省及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的研判,责任重大。各学院要将工作目标任务逐层分解,确保每一个环节责任到人,每一项工作有记录。

三、明确要求、细化流程

毕业生就业状况监测工作实行日报。从2020331日起至202091日,各学院应于每天14:30前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智慧平台”完成当天的研究生毕业生和本科毕业生就业信息审核上报工作,于16:00前填报提交《广东财经大学2020届本科生毕业生就业状况监测日报表》。

毕业生就业信息报送范围。2020届全体毕业生,即指经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智慧平台审核通过并列为2020届毕业生生源的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生。

毕业生就业信息报送方式。方式一:毕业生本人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报送就业信息,学院对毕业生报送的就业信息进行审核提交。方式二:学院通过二级院系账号登录“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智慧平台”院校端,直接编辑就业信息上报。

毕业生就业信息报送要求。第一,确保报送的就业数据真实准确,每一条就业信息务必由各学院负责毕业班辅导员亲自审核。第二,毕业生的就业数据上报要及时,做到“就业去向落实一人,数据信息上报一人”。第三,毕业生就业信息要分类统计,根据系统中的毕业去向类型分类报送。

四、综合施策、逐一落实

遴选为毕业生就业状况布点监测高校在一定程度上对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学院要更加积极主动地通过有效举措应对严峻的就业形势、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各学院在前期就业情况全面摸查的基础上,根据未就业学生的意向、需求和难点有针对性地逐一进行跟进和落实,特别对家庭经济困难未就业毕业生和重点疫区毕业生“一对一”落实帮扶责任,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上做到“日有所为、日有所促、日有所助”。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研究生院(处)

2020330


附件一:

毕业生就业状况布点监测工作学院负责人员信息表

 

学院名称

负责人员

 

 

 

 

 

 

研究生毕业生

负责人

 

 

 

 

 

本科毕业生负责人

 

 

 

 

 

研究生统计信息报送员

 

 

 

 

 

本科生统计信息报送员

 

 

 

 

 

 

注:请于41日上午11:00前填写并将表格发送至8026225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