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表彰我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及学习成绩优异毕业生,根据粤财大〔2017〕136号文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评选2020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和毕业生“学习成绩优秀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评选依据
评选依据为《广东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生”和“毕业生学习成绩优秀奖”评选办法》(粤财大〔2017〕136号),凡符合条件的2020届本科毕业生均可以申请参加评选。
二、评选流程
1.学生个人填写申请表并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申请评选优秀毕业生的2020届本科毕业生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广东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件1)。申请评选“学习成绩优秀奖”的本科学生提出申请,填写《广东财经大学毕业生学习成绩优秀奖申请表》(附件2)由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对照在校内教务系统查询的大学四年(八个学期)完整学习成绩,进行资格审核。
2.各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对照学校奖学金正式发文名单及校内教务系统查询的大学四年(八个学期)完整学习成绩,进行资格审核。
3.各学院根据审核情况填写《学院优秀毕业生、学习成绩优秀奖审核汇总表》(附件3),连同审核通过的毕业生个人申请表打印、盖章后在规定时间送至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就业市场管理科(花圃楼202,赵薇薇,电话:84096109),汇总表电子文档同时发至邮箱80262251@qq.com。
3.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各学院提交的材料并公示审核通过的名单。
4.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发文表彰。
三、评选时间
1.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应于5月8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
2.各学院初审评选时间5月8-15日,并于5月15日下班前向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报汇总材料;
3.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时间:5月15-22日;
4.公示时间:5月下旬
四、证书及奖金发放
获2020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和毕业生学习成绩优秀奖的学生将由学校发文表彰,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附件:
1.《广东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2.《广东财经大学毕业生学习成绩优秀奖申请表》
3.《学院优秀毕业生、学习成绩优秀奖审核汇总表》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