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秋季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我省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今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与评选:
1、各学院必须严格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及《广东财经大学本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粤财大【2017】54号)的规定组织学生申请和评选。
2、各学院根据学生手册规定和往年工作经验认真做实做细,确保评选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平性,避免出现学生投诉和纠纷等情况。
3、各学院在评选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过程中,要严格评审条件,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原则上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同年级同专业(或班级)10%内、学年绩点3.5以上且无不及格科目(上学年成绩单需认真审核);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习成绩位于同年级同专业(或班级)50%以内、学年绩点3.0以上且无不及格科目(上学年成绩单需认真审核)。
二、时间安排:
9月26日前,学院组织学生申请、院内审核、公示结果。
9月27日,学院报送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材料。
9月26日—10月9日,学生处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进行审核、公示、报校领导审批。
10月10日,学校导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
10月20日,学校按照教育厅的通知,开展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
10月25日,学生处对国家助学金进行审核、公示、报校领导审批。
五、材料报送要求:
1.统计学生人数。9月11日上午12:00前,学院将《学生人数统计表》(附件1)(电子版,盖学院公章)报学校助学管理中心,以便做好获奖、获助名额分配工作。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国家奖学金材料填报,严格按照要求统一使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的《本专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导入表)(导入表有严格格式及字数要求),该表只需交电子版。
3、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及佐证材料形成电子版,用于学校审核,每人一个pdf文档, 每学院一个文件夹,按导入表顺序排列。
4、《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该表需交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需公示情况、学生书记签字盖章。
5、经学校审核及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从系统导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批表返还给各学院签字盖章,各学院需按时上交。
6、各学院需于9月27日上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导入表电子版;申请表及佐证材料电子版。
7、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纸质版材料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助学管理中心负责老师。
特此通知。
国家奖学金评选附件.rar:1、学生人数统计表
2、2020-2021学年度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申请名单 导入模板
4、本专科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
5、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
6、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7、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 生 处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