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班级心理委员培训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合署) 发布日期:2020-11-20 浏览次数:494


各学院:

为更好明确心理委员的职责,提升心理委员的工作能力,发挥心理委员在心理健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学生处拟分校区、分年级对各学院班级心理委员开展心理健康知识专题培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培训对象

全校各学院心理辅导站副站长以及班级心理委员(详见附件名单)

  1. 培训安排

佛山校区

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

参与人员

1124

19:00-20:30

励学楼207  

各学院2020级心理委员

121

励学楼207  

各学院2019级心理委员;文化创意与旅游学院、国际商学院2018级心理委员;佛山校区全日制研究生班级心理委员;其他班级设在佛山校区的心理委员等

广州校区

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

参与人员

1124


19:00-20:30




综合楼303

各学院2018级心理委员;外国语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创业教育学院20192020级心理委员;人文与传播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20192020级心理委员

121


19:00-20:30


综合楼403

各学院2017级心理委员;广州校区全日制研究生班级心理委员;其他班级设在广州校区的心理委员等

  1. 具体要求

1.各学院心理辅导站要充分认识本次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班级心理委员准时参加培训。

2.本次培训严格执行考勤,心理委员不得迟到、早退,各心理委员务必提前15分钟到达培训课室签到。如有特殊情况,需至少提前一天向本学院辅导员老师请假,并报备至心理咨询中心。

联系人:刘静

办公电话:0757-87828693


附件12020-2021学年本科生班级心理委员名单

附件2: 2020-2021学年研究生班级心理委员名单


学生处

20201119


附件1:2020-2021学年本科生班级心理委员名单.xls

附件2:2020-2021学年研究生班级心理委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