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30 21:07:20 | 发布部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合署)
粤财大学工﹝2023﹞80号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我校2023-2024学年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
二、申请条件
1.退役士兵复学后,学生实际在读学期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休学、保留学籍等其他非在籍在校学生无申请资格。
2.已经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退役士兵同学,先发放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再补发国家助学金的差额部分。
3.学生延长学年的学期不可享受国家助学金,申请学年不得超过退役复学后就读学制。
4.未在规定时间申请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不可补报。
三、申请流程
1.本人提交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广东财经大学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一)和《退役士兵助学金汇总表》(附件二),并附退役证书复印件。
2.学院初审
11月 7 日前,各学院对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公示三天),并与申请普通学生国家助学金名单进行校对(同一学期内获得退役士兵本科生秋季国家助学金资格的学生),公示无异议后,附件一签字盖章,一式两份,一份由学院自行存档,另一份同附件二纸质版于 11 月7 日下班前,以学院为单位上交至同德楼207。申请人退役证复印件照片按附件二纸质表格内顺序汇总一并上交。附件一、附件二电子版于当日上传至邮箱:gczx@gdufe.edu.cn。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退役士兵资助工作事关军队建设和社会稳定。各学院要充分认识退役士兵国家资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解释工作。同时,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做好舆情引导和应对准备工作,切实担任起主体责任。
(二)精准资助。各学院要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学生的个人信息审核等基础工作,确保数据准确、表实相符,做到精准资助,应助尽助。
联系人:何燕,联系电话:020-84096418,地点:同德楼207。
附件一: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二:2023-2024学年退役士兵助学金汇总表.xlsx
学生处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