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7 14:55:33 | 发布部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合署)
粤财大学工【2023】74号
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学生奖励机制的作用,引导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和提升综合素质,现将开展我校2022-2023学年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参加本次奖学金评选的对象为2020级、2021级、2022级、本年度复学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及2022级“4+0”协同育人项目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转专业学生在2022-2023学年度所在班级参加评选。
二、评选依据
《广东财经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粤财大﹝2018﹞52号)是本科生奖学金评选的总依据,各学院要根据该办法制定学院奖学金的评选细则,组织开展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10月7日-10月13日:学院成立奖学金评选小组,制定奖学金评选细则,于10月13日下午下班前将学院评选细则 (参评人数须附在评选细则后)加盖学院公章报送学生处管理科(同德楼209办公室)备案。
(二)10月11日-10月31日:申请学生按学院指定时间,登录奖学金系统(网址:http://xgxt.gdufe.edu.cn)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学院组织专项奖学金、院长奖学金评选,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奖学金的评选及院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同时将评选结果录入奖学金系统。
(三)10月7日-10月20日:由校级学生组织相关主管单位按不超过学生干部数量的20% 推荐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人选,并于10月20日下午下班前将“2022-2023学年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附件1)纸质版、“2022-2023学年度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报送学校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审定(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920635987@qq.com)。学院根据审定结果,在奖学金系统完成申报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审批流程。
(四)11月17日:学校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完成校长奖学金评选。学院根据评选结果导出各奖项获奖学生总表,并让学生签名确认后,报送至学生处备案。
四、评选要求
(一)本科奖学金评选须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肃纪律,规范程序,严格审查材料,按规定公示评选结果,对学生反映的意见及时给予答复。
(二)对学生奖学金评选弄虚作假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三)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自觉接受全体师生员工的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20-84096820。
五、其他
(一)院长奖学金为综合奖,评选标准应考虑申请者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等,请各学院制定本学院的综合测评评分办法并应用到本次评选当中。
(二)2022级“4+0”协同育人项目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参照《广东财经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粤财大﹝2018﹞52号)执行,涉及按参评人数确定奖励名额的,“4+0”协同育人项目学生人数计入学院总人数,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奖学金评选细则时应兼顾“4+0”协同育人项目学生。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2023学年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doc
附件2:2022-2023学年度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副部长及以上,继教学院、国际学院除外).xlsx
附件3:2022-2023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学院汇总表.xlsx
附件4:关于印发《广东财经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粤财大2018[52]号).doc
广东财经大学学生处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