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申报校级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粤财大学工﹝2024﹞33号),学工部、研工部于5月开展了辅导员工作室立项申报工作。经自主申报和学校组织专家评选等程序,现确定立项5个辅导员工作室。具体结果如下:
第二批校级辅导员工作室立项名单
相关事宜补充说明如下:
一、各项目负责人要按照《关于申报校级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粤财大学工﹝2024﹞33号)和立项申报书所规划的建设事项,扎实推进工作室建设。
二、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周期两年,由学工部、研工部分别进行指导、管理。第一年结束后进行中期检查,第二年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将遴选骨干申报广东高校骨干辅导员工作室培养对象。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