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粤财大〔2023〕65号)中的认定条件,经学生资助申请,学院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导入省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系统认定。依据《广东财经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粤财大【2021】46号),现将郑卓丽、王珂依等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通过的学生名单及国家助学金推荐名单予以补充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由于工商管理学院/粤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邱浩婷同学主动放弃国家助学金的申请,经研究决定,同意邱浩婷同学的放弃申请。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9日—11月25日。
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生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有真实姓名和具体事实,以便调查与核实。
联系人:何燕老师 联系电话:020-84096737
电子邮箱:gczx@gdufe.edu.cn 地址:同德楼207
广东财经大学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国家助学金)补充公示名单.xls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