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学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合署) 发布日期:2025-03-10 浏览次数:11

关于开展2024年度学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国家和政府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总结经验、激励先进,调动我校学生资助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次评选对象为全校直接从事全日制本科生资助工作的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热爱学生资助事业,勤奋敬业,无违纪违规行为;

    2.熟悉掌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业务能力强,坚持工作原则和标准,较好地完成本单位学生资助工作任务并取得突出成绩;

    3.勤于钻研,在推动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推进资助育人、提升资助工作水平等方面成绩突出;

    4.从事学生资助工作时间至少满1年;

    5.注重理论研究,在正规刊物发表学生资助相关论文或承担校级以上课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评选程序

    1.学院/单位推荐:各学院、各单位积极组织本学院、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学生资助工作人员进行申报,并在本学院/单位内组织初评,确定参评候选人。各学院/单位最多可推荐1名本科生资助工作人员。

    2.学校评审: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最终评选不超过10人,评选结果将在校内公示。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1.各学院/单位需填写《2024年广东财经大学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推荐表》和《2024年广东财经大学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推荐名单汇总表》,并提交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

    2.提供推荐对象个人简介(限200字内),内容包括姓名、性别、籍贯、参加工作年月、现任职单位、主要先进事迹及感言等(电子版)。

    3.提供推荐对象个人生活近照一张(电子版),JPG或PNG格式。

    4.请各学院/单位于2025年3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打包(压缩包不超过10M)发送至邮箱:gczx@gdufe.edu.cn,文件命名为“XX学院+2024年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逾期未提交的学院/单位,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他事项

    1.各学院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本次推荐评选工作,确保推荐质量。

    2.学生处将组织专项评审小组对获评“2024年度广东财经大学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学校推荐人员名单,择优报广东省高校奖学助学工作专业委员会。

 

附件1:2024年广东财经大学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推荐表.doc

附件2:2024年广东财经大学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推荐名单汇总表.xlsx

 

                                      学生处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