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
为正确评价辅导员助理的工作能力,督促辅导员助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根据《广东财经大学辅导员助理管理办法(试行)》(粤财大党〔2020〕19号)的规定,现对我校2024-2025学年度辅导员助理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2024-2025学年度受聘辅导员助理
二、考核组织
各学院自行成立辅导员助理考核工作小组,由学院学生工作书记及辅导员共同负责辅导员助理的考核工作,考核中应注重工作实绩,尤其是平时工作表现。
三、考核要求
各学院可按照《广东财经大学辅导员助理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开展辅导员助理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和不合格(60分以下)4个等级。优秀比例不超过10%(不足1人的按1人算)。请各学院于6月13日前将《XX学院辅导员助理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cxgbjyk@163.com,附件2纸质版材料盖章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教育科(同德楼211)。《广东财经大学辅导员助理考核登记表》(附件1)由学院留存。
联系电话:周老师,020-84096192。
附件:1.《广东财经大学辅导员助理考核登记表》
2.《广东财经大学辅导员助理考核情况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