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流程
作者:暂无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5-05-15 浏览次数:6569

 

一、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程序

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是通过介绍信的方式证明党员的身份。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因就业、升学、调动工作、参军、转业,从一个地区或单位调到另一个地区或单位时,党组织为其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手续。

组织关系办理流程

 

 

 

 

 

 

 

 

 

 

 

 

 

 

 

 

 

 

 

 

 


二、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情况类别

1.已经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组织关系转往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学校原则上不再为毕业生党员保留党组织关系。

2.未落实新单位的毕业生党员或所在单位无党组织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当地的人才市场、生源地人事部门、居住地街道(居委)、社区、乡镇(村)党组织或父母居住地的党组织。

3.改迁:必须凭原来开具的党员介绍信原件到所在二级学院党总支填写修改申请表,经党总支同意并签章后,到组织部办理改迁。

4.遗失:党员介绍信不慎遗失的,应及时报告,到所在二级学院党总支填写补办申请表,经党总支同意并签章后,到组织部办理。

5.介绍信遗失并且需要改迁的,携带由原介绍信所迁往的党组织开具“没有接收该党员的组织关系”的证明信(须加盖公章),回到所在二级学院党总支填写补办申请,经党总支同意并签章后,到组织部办理。

三、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

1.办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时要注意先与所接收的基层党组织取得联系并征得他们的同意后方能转出。并且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到接收组织关系部门办理接转手续,避免介绍信丢失或过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出后,若原联系的工作单位不能落实,必须在介绍信有效期内,持原介绍信,回学校党委组织部,改办有关手续。无故过期或丢失不予补办。

2.接受党组织必须为有转接组织关系权的党委、党组或党委组织部(一般省内为县级及以上,省外为地级市及以上),如“中共清新县委组织部、广州市长途运输公司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等没有接收权,必须由其上一级党组织(如党委、党组或党委组织部)来接收。

3. 党员介绍信有效期为30天,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薄的一种表现,也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党员必须在介绍信的有效期限内办理接转手续,并到转入单位党组织报到。因特殊情况逾期的,需由所在党支部出具证明方能办理。超过6个月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组织生活的,按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处理。

4.在广东商学院组织部网站登记信息后,组织部将于一周内办理并在网上给予反馈,请留意网站的反馈信息,请于1-2周内到原所在院系交清党费,到组织部签领介绍信。

四、集中办理党组织关系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每周星期三

地点:行政楼七楼713

咨询电话:020-84096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