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部省属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领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合署) 发布日期:2018-03-19 浏览次数:1174

附件.rar关于做好2018年部省属高校毕业生求职

补贴申领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生处: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1859号),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我校2018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的申领工作。具体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校2018届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201811日—20181231日)内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困难家庭(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等的家庭)毕业生和残疾毕业生;已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以上所提相关证件的发证机构和有效期等详见附件1。国家助学贷款含在校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和在生源地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

二、补贴标准

1500/人一次性补贴。

三、申领流程

1.申请

1)请符合要求的我校2018届毕业生于323日前向所在学院完成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

①《广东省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

②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③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含户主和本人页面。(提交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的同学不用提交此项);

⑤个人银行卡复印件(由学校财务处统一办理的“中国银行卡”)。

以上材料全部用A4纸复印,按以上顺序装订好交到各学院。

2)各学院对毕业生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证件原件验证无误后还回给毕业生,审核老师在复印件上签名确认无误,并将审核通过的毕业生信息汇总到“毕业生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3),花名册纸质版要求学生在相应栏目签名确认信息无误,加盖学院公章。

3326日前,请各学院将以上纸质材料送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梁铿浩(花圃楼201)。同时,各学院负责此项工作的老师将本学院申请同学的资料录入“系统导入模板”(附件4)(切记不要更改模板格式),并连同“毕业生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的电子版一并发到邮箱:26048099@qq.com,文件标题为:XXXX学院2018届毕业生求职补贴材料。

2.审核公示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对各学院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第二轮审核,审核通过的毕业生名单将在我校就业网公示5个工作日。

3.补贴发放

公示通过的毕业生,学校将在531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银行卡中。请公示通过的毕业生在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前,保证银行卡的正常使用。

四、工作要求

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是一项暖心工程。政策性强,时间紧。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工作做到细心细致,让政策能帮助到真正需要的毕业生。各学院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如遇有疑问,请联系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梁铿浩(84096141)。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8319

  

  

  

  

附件:

1《高校毕业生申领求职补贴相关证件说明表》

2.《广东省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3.《毕业生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

4.《系统导入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