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合署) 发布日期:2019-01-02 浏览次数:265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按照学校《关于2019年寒假放假及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我校学生将于1月17日至2月21日放假。2月25日正式上课。为确保寒假前后校园安全稳定和学生人身财产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让学生度过一个平安、愉快、充实的假期,现将寒假前后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通知如下,请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以下工作:
1.放假前,各学院要在全体学生中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要全面传达学校放假通知和有关要求,对学生普遍进行一次以预防交通、火灾、食物中毒、反传销以及防止被抢、被盗、被骗案件发生的专题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2.要教育广大学生在放假期间自觉维护学校和大学生形象,遵纪守法,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做守法公民,不做任何不利于安全稳定的事情。
3.重点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放假前各学院要组织辅导员和学生干部对本学院宿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要提醒学生离开宿舍前务必关好门窗,切断电源,贵重物品要妥善保存。
4.要特别强调返乡学生的旅途及假期安全。各学院要掌握每位学生放假离校的去向,杜绝非法包车,教育学生乘坐具备资质的客运单位的交通工具,及时回家和返校;出游期间严格遵守旅游景点的各项安全规定,注意外出活动期间的饮食卫生,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5.要做好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各学院要建立假期值班制度,保证通信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掌握学生动态,确保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