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届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合署) 发布日期:2021-03-09 浏览次数:435

        关于做好2021届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1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以下简称贷款毕业生)离校前的有关工作,加强对贷款毕业生的后续服务和管理,根据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以及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内容通知如下:

一、 扎实开展贷款毕业生教育工作。各学院要抓紧毕业前的时间,结合学校开展的“感恩与诚信教育月”活动,利用主题班会、讲座、座谈、专题活动等形式加强对贷款毕业生进行诚信、感恩和信用意识教育,用榜样的言行、生动的案例教育学生,让学生清楚诚信还款的意义和违约后果,帮助学生提高责任意识和履约意识,形成“诚实为本,信誉为重”的良好氛围。并记录和保存好活动的相关素材备用。

二、 及时做好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工作。各学院要提醒贷款毕业生530日前在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的个人网页上完善相关信息并进行毕业确认,要求未结清合同的贷款毕业生签订《广东财经大学国家开发银行还款确认书》。督促毕业生了解清楚自己还本付息的时限和金额。

《毕业确认表》(系统下载)及《还款确认书》(附件1)均一式四份,学校、学院、学生各执一份,一份入学生档案,并于530日前完成确认表及确认书的签订及材料提交。

三、 认真做好贷款毕业生信息采集工作。各学院要在贷款毕业生离校前采集、填报未结清合同的贷款毕业生相关信息,并认真核对其中的家庭详细住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是否准确、完备。核实后将《借款学生毕业后信息登记表》(附件2)盖章纸质版(扫描成pdf格式)于630日前报学工部助学中心备案。

四、 提前做好贷款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申请(展期)工作。我校贷款毕业生考取研究生后可以在毕业前30日内提出还款计划变更申请,并在国开行个人系统进行操作,同时请各学院做好申请材料的收集和登记工作。申请材料包括:1、还款计划变更申请表(附件3);2、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核对原件);3、被录取学校的学生证复印件或被录取学校的就读证明;4、身份证复印件;5、学生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变更单(填报后从系统导出签名)在915日之前按要求把相关材料统一报送到学生处助学管理中心。

五、努力做好应届毕业生提前还款工作。为推动我校助学贷款还款工作,努力提高贷款结清率,各学院要动员和鼓励应届毕业生离校前(620日之前)积极主动地结清助学贷款,学校针对提前还款学生相关鼓励措施,按往年惯例执行。

六、有关要求。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按时组织学生完成还款毕业确认、计划变更和提前还贷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助学管理中心联系人:蔡奕  刘天溶;电话:020-84096737,84096418;地址:广东财经大学广州校区行政楼207

 

2021届贷款毕业生工作通知附件.rar1.广东财经大学国家开发银行还款确认书

      2.借款学生毕业后信息登记表

      3.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单

 

 

                       学 生 处

                       202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