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加强学生心理危机防范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合署) 发布日期:2020-07-14 浏览次数:139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高校复学前后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指引》《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持续加强高校学生心理危机事件防范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和校长办公会议精神,为持续加强我校学生心理危机防范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落实反馈机制

各有关部门按照《广东省高校复学前后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指引》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视,查找漏洞,补齐短板,严格落实。要明确工作责任人,安排专人跟进,定期检查落实,实行“每月一报告”制度,每月第一周将《疫情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完成情况反馈表》(附件1)报送学生处。

二、进一步加大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力度,及早发现和干预

进一步加大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力度,下学期返校前,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对全体学生开展一次心理测评。各学院对高危名单中的学生每月至少一次访谈,每月第一周提交《疫情期心理高危学生访谈记录表》(附件2)至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明确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为心理危机防范责任人,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与辅导员对学生心理动态每周一研判,每月一总结,学生处每月召开一次心理健康工作会议,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参会并做汇报。

三、进一步强化家校联动,共同防范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

各学院建立心理高危学生干预档案,实行“一人一案”制度,主动联系高危学生家长,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和成长经历,沟通学生的精神状况,提醒家长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详细做好记录并列入干预档案;各学院通过微信等向每位问题学生家长至少转发一篇关于父母与孩子有效沟通的心理微课,提升家长保护学生心理健康的意识;及时向高危学生家长告知精神卫生法规定的责任,引导家长积极配合医院开展学生心理治疗。

四、持续开展线上心理健康教育,向学生传递心理正能量

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面向全体学生持续开展线上心理咨询服务;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在微信公众号每周至少发布一篇心理健康推文,各学院每月至少发布一篇心理健康推文,积极传递心理正能量;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面向全体学生开展“润心工程”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努力提升学生心理素质。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