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星光励志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合署) 发布日期:2023-02-23 浏览次数:3309

各学院、研究生处:

“星光励志助学金”是潘义光先生向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资设立的专项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为真正体现有效、阳光、温暖资助的宗旨,切实做好“星光励志助学金”的评选工作,根据《广东财经大学星光励志助学金资助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4、学习成绩优良;

5、经省助学管理中心中心统一划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研究生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等级由研究生处确定);

二、资助名额及标准

1、全校资助名额共50名,其中研究生3名,本科生47名。

2、资助标准为每人3000元,次发放。

三、评审程序及要求

1、凡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并填写《星光励志助学金申请表》。

2、各学院按照申请条件予以审查、进行民主评议和情况核实,名额请参考《2022-2023学年星光励志助学金名额分配表》。各学院将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材料报送学生处助学管理中心汇总。

3、助学管理中心对各学院上报的的学生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后,最终评出拟受助47名本科生和3名研究生,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领导审定。

4、助学管理中心对领导审定后的名单进行公布,并按时发放助学金。

四、申请材料、时间

(一)材料报送:

1、个人申请表;

2、上学年成绩单(大一学生提供上学期成绩单)复印件;

    3、《星光励志助学金汇总表》(签字加盖公章)。

    (二)报送时间:

    317日前,纸质版送至行政楼207学生处助学管理中心,《星光励志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表》电子版发至助学管理中心联系人。

    联系人:何燕    联系电话:020-84096737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1.星光励志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星光励志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3.2022-2023学年星光励志助学金名额分配表.xls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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