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科毕业生政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合署) 发布日期:2020-04-17 浏览次数:3194



各学院:

目前已陆续收到关于毕业生政审办理的咨询,经了解相关情况及与各相关部门协调,现就本科毕业生政审工作做如下指引:

一、及时对接,明确政审流程

政审是毕业生就业的重要环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建议先由负责毕业班辅导员与政审单位联系对接,确认政审流程及所需提供材料。

二、分类推进,做好跟进落实

在与政审单位对接过程中,了解清楚政审流程后可将学校实行封闭管理、毕业生尚未返校及学校正在按教育厅指导意见研究学生分批返校方案等情况告知用人单位,并就政审方式进行征询。

(一)对于经征询可以接受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采用线上谈话、开具纸质证明或邮寄调档政审(见附件一)等方式进行政审的及时跟进协调、配合用人单位做好政审工作。

(二)对于征询后,确实需要进校进行政审的单位,请按以下流程办理:

1.收集政审单位工作人员到校时间、政审工作人员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联系电话),报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核。

2.政审单位工作人员约定进校前一天,由负责的辅导员将政审工作人员信息通过电话向保卫处报备(保卫处电话:84096869)。

3.政审单位工作人员如需查阅毕业生档案,需要提前1-2天与学工部学生管理科胡老师进行联系(办公电话:84096211),告知毕业生信息,约定查阅时间。

4.政审单位工作人员进校当天,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粤康码,进校时提供给学校门卫查验,并按学校防疫进行体温检测。

5.政审单位工作进校进行政审时由学院安排工作人员对接,协助跟进完成政审工作。

对于用人单位要求政审对象即毕业生必须到场的情况,需等学校返校方案确定,学生正式返校后再另行安排。在学校返校方案规定的返校时间之前,原本不在校的学生,不允许随同政审单位返校参加政审。

三、明确要求,做好材料准备

请各学院根据政审单位要求做好材料准备。相关纸质材料的办理方式如下:

1.对于需要加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公章的纸质政审材料,请学院先收集需盖章的材料,加盖学院公章后(或根据单位要求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就业市场管理科(临时办公楼202)盖章。

2因政审需要成绩单的学生,请学院统一收集名单(学院、专业、学号、姓名),于420日下班前发送到邮箱80262251@qq.com。我中心将统一把名单报送到教务处打印纸质成绩单。学院可在收到后续通知后,来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成绩单。后续再有政审需要办理纸质成绩单的,请于每周三将学生信息收齐后发送到指定邮箱。

3.需要《就业推荐表》的学生,一般建议由学院统一收集学生宿舍钥匙,从宿舍拿到材料后直接寄给学生。若学生确因遗失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补办,请学生手写遗失说明和承诺书,拍照发给辅导员老师,由辅导员老师提供名单给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我中心将根据情况,将电子版推荐表或纸质推荐表发送给学院,规范填写后加盖学院印章,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就业市场管理科(临时办公楼202)盖章。如遇到其他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沟通。

特此通知。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0417

 

附件1

 

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邮寄档案政审的办理流程

 

1.学院统一收集学生单位调档函原件,和档案寄送相关信息,并填写《EMS寄到单位毕业生档案信息表》(附件二);

2.以学院为单位,将材料和信息提交给档案室胡老师,QQ1142348455,办公电话:84096211

3.由档案室统一将现有人事档案材料(大学期间档案材料暂未齐全)寄至单位政审,若学生被单位录用,根据后续通知要求,寄送大学期间人事档案材料;若学生未被单位录用,则学院应敦促用人单位将学生人事档案通过EMS邮政快递寄回学校档案室。

 

 


附件2

(学生提供)EMS寄到单位毕业生档案信息表

 

序号

学号

姓名

手机号码

档案收件单位

备注

名称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收件人

1

 

 

 

 

 

 

 

 

 

 


疫情防控期间本科毕业生政审办理指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