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院: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报送我校2025-2026学年度春季学期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有关材料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学生,对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实行代偿。
2.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和退役后考入我校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3.下列学生不享受以上国家资助:
(1)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2)定向生(定向培养军士除外)、委培生、国防生、部队招收的大学毕业生干部。
(3)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军士到部队入伍的学生等。
(4)已享受过广东省经济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的。
二、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执行,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如有最新通知,则以最新通知为准,超出学费标准部分不予补偿或减免。
三、材料报送
1.学生报送材料。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Ⅱ》(手填或复印无效),并根据申请表格的内容和要求到当地征兵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校财务部盖章确认后,附上本人入伍证书或退役证书复印件,提交学院审核汇总。
2.学院统计汇总。各学院应按照通知要求,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统计填写相关表格(附件1-5),由学生工作书记签字、盖章,会同学生申请表、佐证材料一并提交至同德楼207,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
四、注意事项
1.参照附件中填写说明填写相应表格,填写内容详实、准确、完整。
2.请学生务必如期提交材料,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申请材料的,将无法纳入本年度申报范围。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服兵役学生资助工作,做好相关政策宣传,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学生知晓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服兵役学生应报尽报,无一遗漏。
2.各学院要严格审核申请材料、逐级把关,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对于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联系人:李老师、罗老师;联系电话:020-84096418。
附件:
附件1:2026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xlsx
附件2:2026年广东省高校在校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xlsx
附件3:2026年广东省高校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生学费资助明细表.xlsx
附件6:大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申请审批流程.docx
学生工作部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