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高等学校学生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发布日期:2026-03-09 浏览次数:10

各学院、研究生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报送我校2025-2026学年度春季学期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有关材料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学生,对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实行代偿。

2.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和退役后考入我校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3.下列学生不享受以上国家资助

1)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2)定向生定向培养军士除外、委培生、国防生、部队招收的大学毕业生干部。

3)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军士到部队入伍的学生等。

4已享受过广东省经济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的。

二、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执行,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如有最新通知,则以最新通知为准,超出学费标准部分不予补偿或减免。

三、材料报送

1.学生报送材料。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Ⅱ》(手填或复印无效),并根据申请表格的内容和要求到当地征兵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校财务部盖章确认后,附上本人入伍证书退役证书复印件提交学院审核汇总。

2.学院统计汇总。各学院应按照通知要求,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统计填写相关表格(附件1-5),学生工作书记签字盖章,会同学生申请表、佐证材料一并提交至同德楼207,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

四、注意事项

1.参照附件中填写说明填写相应表格,填写内容详实、准确、完整。

2.请学生务必如期提交材料,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申请材料的,将无法纳入本年度申报范围。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服兵役学生资助工作,做好相关政策宣传,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学生知晓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服兵役学生应报尽报,无一遗漏。

2.各学院要严格审核申请材料、逐级把关,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对于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联系人:李老师、罗老师;联系电话:020-84096418。

 

附件:

附件1:2026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xlsx

附件2:2026年广东省高校在校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xlsx

附件3:2026年广东省高校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生学费资助明细表.xlsx

附件4:本专科FYWBYTYFX资助业务名单.xls

附件5:本专科FYWBY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资助名单.xls

附件6:大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申请审批流程.docx

 

 

学生工作部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