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加强对学生的励志感恩教育,展现我校大学生的青春奋斗风采,激励更多学生努力奋斗、实现梦想,争做奋进自律广财人。由学生处举办的“奋进自律,不负韶华”2023年本科生“勤工助学之星”评选活动现已开始,具体评选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广东财经大学全体勤工助学本科生(含学院勤工助学本科生)。
二、参选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爱国主义思想,热爱母校,学习成绩良好,累计平均绩点3.0分以上,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2. 在岗期间严格遵守勤工助学管理规定,无迟到、误岗、早退现象;
3. 具备良好的社会意识和实践技能,积极参与工作,积极为师生服务,在勤工助学岗位中工作认真负责,工作表现突出;
4.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曾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专项奖学金等;
(2)在各类文体活动、社会工作、学术科研中获奖者;
(3)在服务同学、奉献社会方面表现突出者。
5.往届“勤工助学之星”获奖者可参加本届“勤工助学之星”评比,但申报奖项不能为往届获奖奖项。
6.候选人事迹材料必须真实,不得作假。
三、报名方法及参选流程
(一)评选报名和推荐阶段(5月4日—5月11日)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部门或学院提交个人书面申请和证明材料;
2.由部门或学院老师打印评分表格并根据文档《2022-2023学年“勤工助学之星”工作单位考核》进行评分( 需手写签名并盖章);
2.各部门或学院推荐人选不超过本单位勤工助学岗位的20%(不足1人的按照1人计算),并在申请表“勤工助学单位意见”签署不少于100字的评价意见并签字、加盖公章;
3.广州校区的部门或学院于5月11日前将纸质版本申请材料和证明材料送至广州校区行政楼207(佛山校区无需提交纸质版);
4.部门或负责人于5月11日前统一收集好推荐人选的材料并扫描为电子版文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gczx@gdufe.edu.cn
压缩包统一命名格式为:部门或学院名称+勤工之星评选材料
文件统一命名格式为:部门或学院+参选者姓名
(二)初赛阶段(5月11日—5月22日)
由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照评委评分占50%、用工单位或学院评分占50%,计算出初赛总分,按总分的高低,评审出不超过30人进入决战。最终进入决赛名单将在学生处网站和“早安广财”“广财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三)决赛(5月下旬)
入围决赛的同学分别进行个人风采展示,按照初赛总分占50%,评委现场评分占50%,折算出综合分,按综合分高低,最终选出2023年广东财经大学“勤工助学之星”。
四、奖项设置
类型 | 人数(人) | 奖金(人均/元) |
一等奖 | 3名 | 1200 |
二等奖 | 5名 | 800 |
三等奖 | 10名 | 400 |
优秀奖 | 不超过12名 | 200 |
参与奖 | 若干 | 精美礼品一份 |
五、注意事项
1.部门或学院负责人将推荐学生的全部资料以及工作单位打分表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各类获奖证书、奖状、绩点及专业排名成绩单等扫描件;
2.若申请人材料内容存在与事实不符的情况,取消其评选资格;
3.报名学生需为参加“2022-2023秋季勤工助学岗位培训会”学生且为结业证书获得者。
六、其他事项
1. 联系人:何燕老师 联系电话:020-84096418;
2.本次评选活动解释权归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2023年本科生“勤工助学之星”申请表
附件2:2022-2023学年“勤工助学之星”工作单位考核评分标准
附件3:2022-2023勤工之星工作单位打分表
学生处
2023年5月4日
附件2:2022-2023学年“勤工助学之星”工作单位考核标准.docx附件3:2022-2023勤工之星工作单位打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