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生 “十佳勤工助学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发布日期:2026-04-27 浏览次数:10

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发展型资助育人实践成效,充分发挥勤工助学优秀学生的榜样引领作用,激励更多同学通过劳动实践实现自我成长,传递自立自强、创新创业、感恩奉献、勇于担当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生“十佳勤工助学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一)评选对象

在岗在校且参与勤工助学满一个学期及以上的学生(岗位为学校设置的勤工助学岗位)。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推荐。

(二)评选名额

“十佳勤工助学之星”10名。

二、参选条件

(一)思想素质: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备优良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品行端正,未在纪律处分期内。

(二)工作情况:热爱勤工助学工作,获得2025-2026学年岗前培训证书模范遵守勤工助学活动的相关管理制度;工作责任心强,踏实肯干,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获得用工单位的好评和肯定。

(三)个人品德:自立自强,诚实守信,勤俭节约,无奢侈浪费现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资助育人活动,在学生中起到可亲、可信、可学的榜样示范作用。

(四)学业情况学习刻苦,成绩良好,能顺利完成学业。2025-2026学年无不合格科目2025级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无不合格科目)。

三、报名方法及参选流程

(一)学生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根据个人情况进行申报,填写附件1十佳勤工助学之星”申请表》,并按照附件2要求撰写事迹材料,以第一人称讲述自己的励志故事、岗位经历和心得感悟,展现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奋斗创新、感恩奉献、成长成才的精神风貌。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虚假填报,一经发现,取消其评选资格。

(二)用工单位推荐。用工单位按照本单位勤工助学用工人数(不含本科生临时勤工)5%的比例进行推荐(若比例计算不足1人,可推荐1名)。请于5月8日(星期五)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送至同德楼207,电子版(压缩包统一命名格式为:用工单位名称+工之星)报送至邮箱gczx@gdufe.edu.cn

(三)校级初选。学校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选出前20名学生进入复选。

(四)校级复选。复选将采取线上投票与线下答辩相结合的方式。

1.线上投票:学生工作部微信公众号发起线上投票。

2.线下答辩:学生就个人风采、励志事迹、勤工助学经历等多方面进行演讲展示,评委现场打分。

最终成绩=申报材料得分*40%+线上投票结果*10%+线下答辩成绩*50%

四、宣传表彰

“十佳勤工助学之星”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每人奖励800元奖励金,并通过学工部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途径宣传获奖学生先进事迹。其余入围校级复选的同学奖励500元奖励金。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动员,积极申报。请各用工单位高度重视,将“十佳勤工助学之星”评选作为勤工助学工作的有力抓手,广泛动员在岗学生积极申报,深入挖掘工作能力强、信服度高、感染力强的学生典型。

(二)自立自强,榜样引领。获奖学生应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积极参与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资助育人活动,主动配合学校开展勤工助学工作,在广大学生中展现自立自强、勇于担当、全面发展的精神风貌。

(三)强化引导,重在育人。请各用工单位加强对获奖学生的教育培养,广泛宣传勤工助学事迹,弘扬劳动精神,切实助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0-84096418

工作邮箱:gczx@gdufe.edu.cn


附件:

附件1:“十佳勤工助学之星”推荐申请表.docx

附件2:“十佳勤工助学之星”事迹材料模板.docx



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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