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今年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资助标准
1.项目名称:广东财经大学2026年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
2.资助标准:新生资助标准最高不超过6000元,学费标准低于6000元的,按实际应缴纳学费给予资助。
3.资助形式:一次性资助。
二、申请条件
1.具有广东省户籍的我校2026年已注册报到全日制本科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2.系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低收入家庭成员、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工会组织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
3.注意:获得新生专项资助的学生,在同一时间段内,原则上不再享受省财政设立的其他专项资助。即同时符合“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条件的学生,可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接受其中一项政策资助,不同时重复接受其他政策资助。
三、申请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新生资助专项资金条件的学生完成报到注册后,填写《广东省2026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附相关佐证材料,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
2.学院初评:
(1)学院收集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包括原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手册》、低保证、特困供养人员证明、孤儿证明、低收入证、残疾证、烈士子女证明、优抚家庭证明、特困职工家庭证明复印件。
(2)学院将新生资助专项资金评审与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同步开展,严格审核申请表。
(3)学院组织召开评审会议,依规对本院申请人开展评议审核。
3.学校复核与公示:学校对学院上报推荐名单开展复核,汇总复核通过的拟资助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4.材料上报:学工部将本次专项资金资助名单报送省教育厅助学办。
2.报送材料
(1)《广东省2026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盖章扫描PDF版、可编辑电子版。
(2)学生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标注“与原件相符”,经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2026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情况表》:纸质版、盖章扫描PDF版、可编辑电子版。
3.报送时限
各学院务必于9月20日15:00前完成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逾期未报送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审核不合格的材料将原路退回。
4.报送规范
(1)所有纸质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表格须经经办教师、学工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2026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情况表》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助学管理中心。
各学院须严格遵照本通知要求,规范完成政策宣传、评审认定及材料报送工作,扎实做好新生资助保障工作。
附件:
学生工作部
2026年9月8日
初审: 复审: 终审: